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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5号物业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5-24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公告基本信息
(略)
JC(略)
项目名称:(略)
(略)物业
起始日期
2024年05月25日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5月29日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略)
(略)
面积/数量
39046.75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房屋建筑物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免租期
6个月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876859.22元/月(无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略)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仓库,宿舍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承租方生产经营需符合(略)产业导向要求。
8、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栋转租,征得出租方原决策机构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
9、其他费用
9.1卫生费:若市政或由物业管理接管卫生管理,则由承租(略)政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另外协商卫生费事宜。
9.2电梯使用费:厂房电梯使用、维修及保养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9.3租赁履约保证金:双方签约时,承租方应向招租人缴付相等于2个月租金的费用(以最终成交价计算)作为承租方履行合同之保证金。
9.4水、电及相关事项: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费,并直接向水电部门交纳。
9.5费用支付要求: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9.6滞纳金:承租方必须按时足额向招租人支付租金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如承租方延迟支付上述费用,每逾期1日,招租人可按承租方拖欠数额的百分之二向承租方收取延期付款违约金,如承租方拖欠上述费用达到1个月(包括1个月)以上,招租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催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7租赁期满后,符合招租人的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和物业租赁同等条件,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要求续租,须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招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如招租人同意承租方续租的,双方另行商定租金、租期等条款,另行签订合同。
10、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1、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2、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3、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不得从事黄金珠宝加工、制鞋、纺织、电镀、喷漆、汽车修配及其它高能耗、高污染、高噪音行业。
其他补充说明
1、根据《(略)物业引进承租人,(略)参加本项目谈判。
2、物业概况:物业位于(略),总建筑面积39046.75平方米,计算租金面积为37773.43平方米。其中第1栋、第7栋、第28为厂房,总面积共19008.84平方米,计算租金面积为19008.84平方米。第4栋、第5栋、第15栋为宿舍,总面积为8782.14平方米,计算租金面积为8782.14平方米。剩余建筑为配套仓库,总面积为11255.77平方米,计算租金总面积为9982.45平方米(第8栋总面积为2137.64平方米,负一层面积640.64平方米为边坡防护架空层不可使用,计算租金面积为1497平方米;第9栋总面积为734.6平方米,其中面积217.1平方米为占用消防通道不可使用,计算租金面积为517.5平方米;第11栋和第13栋总面积为1596.03平方米,其中面积310.03平方米为占用消防通道不可使用,计算租金面积为1286平方米;第14栋总面积为1825.55平方米,其中面积105.55平方米为占用消防通道不可使用,计算租金面积为1720平方米)。框架结构,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物业目前无房屋产权证书,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按现状出租。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资产权属情况:(略)集体资产。
3、现场踏勘时间: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应答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略)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5、物业是否空置:是。物业是否有电梯:有。物业是否有变压器:有。
6、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无。物业移交日期:签订租赁合同后10日内。
7、应答文件的递交:
①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30;
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0:00;
③递交应答文件地点:(略)
④应答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⑤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10:0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
⑥谈判地点:(略)
8、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略)
9、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交易公告结束日期至少3(略)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交易公告结束日期。
10、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略)
11、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①(略)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履约保证金时,(略)将相当于租赁履约保证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按《转账委托书》要求在办理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履约保证金时,(略)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略)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略)返还。
12、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须按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与招租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若意向承租人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谈判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13、交易服务费按照《(略)(略))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本项目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略)站交易公告附件。
14、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人按照《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15、按月支付租金,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0元
交易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单一来源谈判
交易方式:(略)
招租公告期满(2024年05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5月21日23时59分59秒),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企业名称:(略)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
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00秒
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6日23时59分59秒
质疑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9日23时59分59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略)
(略)
地址:(略)
(略)
联系人:(略)
莫工
联系方式:(略)
(略)
出租方信息
名称:(略)
(略)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略))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略)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略)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
5、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7、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8、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9、租赁物及所在地块已列入南岭(略)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若物业因政府征收(略)建设规划(略)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略)建设规划(略)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0、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1、成交人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3、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略)无关。
14、合同文本详见招租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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