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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湾乡购买垃圾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发布日期:2024-05-24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彭家湾乡购买垃圾治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略)(河南省·(略))(https://(略).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羊财磋商采购-2024-20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00元
最高限价:(略).00元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羊财磋商采购-2024-20
彭家湾乡购买垃圾治理服务项目
(略).00
(略).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彭家湾乡街道、(略)、县道、乡道、(略)清扫、路肩除杂及周边各100米范围内清扫保洁、垃圾捡拾、收集清运(包括河道、沟塘堰坝、渠道周边垃圾捡拾),(略)面及两侧干净整洁,自然组的生活垃圾定点倒放和定期组织清运;以(略)国道、省道两侧100米范围内常态化保洁;
5.2服务期限:12个月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略)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略)页截图)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3.2单位:(略)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5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方式:(略)
3.1供应商登录“(略)(河南省·(略))(https://(略).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略)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2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略)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略)(略)通知公告栏目中《(略)数字证书(CA)(略)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3.3招标文件获取:(略)
3.4(略)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略)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略)“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原件等。
5.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略)》、《(略)(河南省·(略))》、《(略)》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略)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略)网站首页—(略)(略)(略)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1.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略)
2.(略)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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