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第4号),现将《
(略)日处理50吨厨余垃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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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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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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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5日-2024年6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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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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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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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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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日处理50吨厨余垃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验收意见+专家签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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