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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地名文化公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5-26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TQCG24014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42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略)地名文化公园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略).42元
(略)
品目名称:(略)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略)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略)地名文化公园工程
1.00(项)
详见
磋商文件
(略).42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也不接受供应商对本招标服务进行非法分包和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略)地名文化公园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略)(略).cn/)、(略)(略).cn)(略)(略).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略)
(3)供应商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提供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履约能力承诺书及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承诺书。
(4)供应商拟派入的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文件地点:(略)
4.文件开启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名的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统一使用A4纸印制加封面装订成册,每页(包括封面)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略)、采购项目名称:(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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