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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系统2024年5月26日迁移验证公开比选类在途项目验证_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5-26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本项目为ES系统2024年5月24日迁移验证公开比选类在途项目验证,非相关供应商不要参与!(略):JSYD(略)(略)(略)。项目资金由采购人:(略)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略)
(二)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采购包。
(三)其他关键内容
1、项目类型:服务
2、服务期限:详见技术规范书内容
3、服务地点:(略)
4、本项目按照物料明细进行单项限价,采用统一综合折扣方式:(略)
5、应答保证金:无
6、履约保证金:中选金额的5%(向下取整至元)
7、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评审规则如下: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按照综合评分(即:综合技术得分+价格得分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如出现综合评分相同时,价格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排名;如果价格部分得分也相等时,价格报价低的优先排名;如价格报价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举手表决。
包段产品名称:(略)
包1系统集成服务项1.000
二、资格要求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以证明应答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或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3、提供自2022年3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120万元及以上的本次采购产品销售业绩。业绩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同时提供订单)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需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时间及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框架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4、应答人单位:(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略)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略),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略)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略)操作的咨询,(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
3.4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略)首页下方下(略)“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4.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电(略)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略)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略)准时参加。
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略)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略)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5.1(略)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略)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略)
5.4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略)将彻底删除。
5.5(略)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仅在“(略)”(http://b2(略))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略)
七、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略)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略)(http://b2(略))。除上述外,(略)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略)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无
采购人:(略)
2024年05月26日
公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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