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三师51团图木休克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略)
2、建设地点:
(略)
3、建设单位:
(略)
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4日,共20个工作日。
文本--三师51团图木休克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docx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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