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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线材制造智能化成套设备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5-27

交易方式:挂牌
2、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宗地各项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
3、竞得人需执行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等部门对规划、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地表高度以现状为准。竞得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应提供《盐城市自然资源市场领域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列入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等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竞得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无效,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属地政府或园区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视为无效交易,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后60日内交付土地。竞得人需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到环保、发改(外经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批准文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取《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环评、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时限为:
(一)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自然资源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
(二)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
(三)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
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以上时限内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本次挂牌地块均为带方案出让,竞得人可在方案基础上优化提升,对规划方案有重大调整的,须重新报经政府批准后实施。
批准单位:盐城市人民政府
结果地址:http://www.landjs.com/tAfficheParcel/detail/gdxm/4485833
项目名称:金属线材制造智能化成套设备项目
项目位置: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新星村
批准单位:盐城市人民政府
交易方式:挂牌
竞得单位:江苏元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土地位置: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新星村
规划用途:工业
容积率:1.2<容积率2.5>
出让年限(年):50
项目名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地块编号:G2024-0701
交易方式:挂牌
土地位置: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新星村
规划用途:工业
出让年限(年):50
地块编号:G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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