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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佛山地区设备检测施工专业协作框架项目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5-27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年佛(略)设备检测施工专业协作框架项目采购
询价采购公告
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略)年佛(略)设备检测施工专业协作框架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略)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预算:50万元,项目预算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略)
2.3项目地点:(略)
2.4采购范围:(略)年佛(略)设备检测施工专业协作框架项目采购,(略)委托的项目进行互感器、变压器油、SF6、继电器等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略)实际委托为准。(略)域外项目可引用本框架采购结果。
2.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本合同有效期到期前甲方未确认下一年度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服务期限延长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略)、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在项目所在地方政府、(略)(略)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略)(略)(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略)(略)的准入单位:(略)
(略)、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专用资格要求:
(略)、供应商需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ILAC-MRA)(检测范围须包括本项目所检测内容)。
4.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4.2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获取:(略)
4.2.(略)(网址https://(略))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略)获取:(略)
(略)重要提醒:
(略)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略)登记注册和审核,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获取:(略)
(略)凡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获取:(略)
4.3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5.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址https://(略))上发布。
6.响应文件递交(报价文件递交)
6.(略)电子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24年6月3日14时30分。
6.(略)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6月3日14时30分。
7.业务联系方式:(略)
7.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7.2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7.3准入或登记业务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8.8.异议
8.1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略)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略)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略)
8.2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略)质疑环节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发出后三天内提出。
8.3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报价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响应报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略)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略)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4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5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略)
受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528000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8.6监督投诉机构
投诉受理部门:(略)供应链管理部
投诉电话:(略)0(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来信请寄:(略)供应链管理部
邮政编码:528000
9.业务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部门:(略)供应链管理部
投诉电话:(略)0(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来信请寄:(略)供应链管理部
邮政编码:528000
10.附件:异议书(模板)
采购单位:(略)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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