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固体废物处理项目(2号坑)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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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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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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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7日-2024年06月25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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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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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作者(环保卫士#,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
(略):14
附件1:验收意见.pdf243.4KB,下载次数0
附件2:蓝野固废处置(2号坑)验收报告.pdf4.6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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