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闹村乡东北村村委会至贡后山通自然村农村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闹村乡东北村村委会至贡后山通自然村农村道路工程,招标人为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委托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4年05月23日9点00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05月28日始3个日历天。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序号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证书编号 | 企业资质 |
1 | 浙江顺合建设有限公司 | 7792148.00 | 陈善武 | 180 | 浙2332010202314945 浙交安B(22)G00755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 | 浙江宇柏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7809355.00 | 王晓卿 | 180 | 浙2332007202307520 浙交安B(21)G00978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浙江拓土建设有限公司 | 7802666.00 | 王玲玲 | 180 | 浙2332024202400725 浙交安B(24)G00747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中标候选人:见附件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存在问题 | 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 |
1 | 温州众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 未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2.1.1;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
电话:13375775182
监督投诉部门: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7-63112862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温州腾胜建设有限公司、温州中合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宇盛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温州旭辉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浙江继光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展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中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佰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众安建设有限公司、温州乾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宇川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铭鳌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茂兴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千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温州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弘泰建设有限公司、义乌新途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恒路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泰顺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德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苍交建设有限公司、奋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州中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海土建设有限公司、温州京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阳恒翔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温州三瑞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康炜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格隆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辰飒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宇汇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宇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宸鲲建设有限公司、温州润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水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万畅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博建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大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国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翰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建荣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宝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锡鑫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名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温州陆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通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鸿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长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本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加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华路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阳县联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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