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人:
(略)
石河子汇新玻璃项目验收(报备).docx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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