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2017)要求,现将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其他情况说明.pdf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1.环境监测站搬迁实验室改造项目(报备稿).pdf
![](/static/chinazb/Images/wxts.png)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