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丰县开发区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县开发区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化改造工程 已由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丰开经发备〔2023〕2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聚新合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开发区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化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县。
2.1.2合同估算价:约29260.65万元。
2.1.3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1.5 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丰县开发区23个停车场进行低碳化改造提升,加装120kW双枪直流充电枪918个(一桩二枪);在新能源车棚顶铺设光伏,总装机规模1915.80千瓦;购置及安装储能系统,初始总装机容量为75.00兆瓦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③售价:500元/份。
④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聚新合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丰县中阳大道北,经九路西
联 系 人:崔主任
电 话:13705228959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知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宋楼镇工业园2号路45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5252253602
2024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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