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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兴业街55号宝龙城市广场5号楼1单元7层25号(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4-03-21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变卖公告
郑重说明
(略)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略)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10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略)自动生成时间为准)(略)(略)(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安徽省(略)层:7层。
整体拍卖,网络询价均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略)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变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相关税、费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票来院办理退款。请买受人在法院送达成交材料之日起30日内及时来院办理退款,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缴纳费用的,请在到期日前7日内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不申请退款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权利,垫付的税费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户口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房屋租赁人、共有人等)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可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竞买人身份参与竞买。不参与竞买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略)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略))办理相关手续。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辅助机构监督电话:(略)(请于工作时间内咨询)
辅助咨询电话:(略)(请于工作时间内咨询)
辅助机构:(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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