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河池市弘安矿冶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所属地区:广西 发布日期:2024-04-09
所属地区:广西 - 河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
更新时间:2024/04/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略)
占地面积:28592.13m2(42.89亩)
地理位置:(略)
地块利用现状:闲置
未来规划:根据(略)自然资源局(2024年)提供的《(略)(略)(略)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件,该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主要涉及第一类用地中的小学用地(A33),面积约9309.22m2;第二类用地中的体育用地(A4),面积约15037.44m2(略),面积约4245.47m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略)
调查缘由:2012年龙江镉污染事件后,按广西壮族(略))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该地块以脆硫铅锑矿精矿为原料进行铅锑合金冶炼。本地块历史上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活动,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可能,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6月。根据调查情况,(略),始建于1995年,开发之前地块范围内为荒地,开发后从事脆硫铅锑精矿冶炼活动,2012年因龙江镉污染事件,(略)作为重污染企业关闭,随后地块北侧被用于煤矿的堆存与销售,南侧用于大货车维修,其他厂房闲置至今,厂区内已无任何生产活动,地块内生产设备已拆除,构筑严重破损但尚未拆除。通过查阅地块历史卫星影像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略)、学校、肯研河、企业及农田等,根据周边企业相关调查资料,企业历史生产过程中污染物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地表漫流及地下水扩散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地块周边可能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企业主要为金(略)五吉第二冶炼厂、(略)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重点(略)域为包括烧结工序、还原熔炼工序、精炼反射工序的(略),原料(略),固废(略)(略)、废水(略)、废气(略),地下水和土壤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铅、锑、砷、镉、六价铬、铜、汞、镍、锌、锰、锡以及多环芳烃、石油烃。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6月上旬,(略)布点法(40m×40m),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22个,采样深度为8~20m,共采集土壤样品168个,检测项目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表1的45项基本项、锑、锌、锰、锡、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初步调查期间在地块内布设地下水监测井5口,另外在地块外上下游各布设1个对照监测井,但根据实际地下水揭露情况,地块内采集到地下水样品3个,地块下游1个,地下水埋深4.3~17.7m,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表1中37项+锑、镍、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存在3处污水池,共布设3个综合污水、3个污水沉积物监测点,污水检测项目为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氟化物、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六价铬、硫化物、挥发酚、总磷、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高锰酸盐指数、铜、锌、铅、镉、镍、汞、硒、砷、锑和pH。对应位置的沉积物检测项目为砷、镉、六价铬、铜、铅、镍、汞、锌、锑、锡、锰、pH全量和浸出毒性以及腐蚀性;附着在烟气管道和除尘室的烟尘虽然已经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鉴定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27含锑废物”和“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但为了解危险废物污染物种类、含量,仍和建筑垃圾一起进行了砷、镉、六价铬、铜、铅、镍、汞、锌、锑、锡、锰全量和浸出毒性以及腐蚀性的检测。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22个土壤点位中:规划为第一类用(略)域检测点位有8个,其中6个出现超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略))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重金属指标为砷、镉、铅、锑、锰、镍中的一种或多种,最大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的倍数依次为16.65倍、21.95倍、2.94倍、2.21倍;规划为第二类用(略)域检测点位有14个,其中13个出现超标,根据检测结果,砷、镉、铅、锑、锌、锰中的一种或多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最大超标倍数依次为46.67倍、42.31倍、49.75倍、4.41倍、1.64倍、6.14倍。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4个指标含量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的Ⅳ类水质的相关限值,出现超标的指标有锑、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耗氧量,最大超标倍数依次为4.56倍、42倍、2.2倍、2.1倍。地块内已长时间无人居住,菌落总数、耗氧量和总大肠菌群超标,极大可能是由于附近农田使用的化肥和农药、人畜粪便等导致的,因此下一步调查重点关注的污染物为重金属锑。
(三)地块内综合污水和沉积物样品中:综合污水超标元素为砷,砷超过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超标倍数为1.51倍;沉积物浸出毒性未出现超标情况,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四)固体废物样品中,建筑垃圾硫酸硝酸法浸出液污染物浓度均未超标,水平振荡法浸出液砷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限值,建筑垃圾为Ⅱ类固废,方量约为7.2m3。。
初步调查结果表明,(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地下水、综合污水、固体废物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土壤环境质量存在风险隐患,为了解地块污染程度和划定污染范围,需要按照规定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
四、详细采样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细采样时间为2023年7月中旬,在围绕初调超标点位,同时满足20m×20m的密度的基础上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56个,钻探深度均至基岩面,采集土壤样品361个;详细调查期间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但是根据地下水揭露情况采集到地下水样品1组。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pH和初步调查出现超标情况的砷、锑、镉、铅、锰、锌、镍以及接近超标的汞等重金属。
结合两次检测结果分析,规划为第一类(略)域,两次共布设土壤点位24个(初步调查8个、详细调查16个),其中超筛选值点位20个,(初步调查超标点位6个、详细调查超标点位14个),超筛选值指标包括砷、锑、镉、铅、锰、镍6项;规划为第二类(略)域,两次共在规划为第二类用(略)域布设土壤点位54个(初步调查14个、详细调查40个),其中超筛选值点位49个,(初步调查超标点位13个、详细调查超标点位36个),超筛选值指标包括砷、锑、镉、铅、锰、锌6项。最大超标深度为18m。土壤污染方量约为231391.39m3。地下水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为砷28.80倍、锑57.10倍、锰1.89倍。
五、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存在砷、镉、铅、锑、镍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相应用地规划第一类或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及锌、锰含量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略))中相应用地规划第一类或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情况;以及地下水砷、锑、锰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中的IV类水水质标准,地下水受到污染。建议将上述指标列为关注污染物,开展风险评估,并将该地块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