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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88号院2号楼11层2单元120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12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郑重声明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依法举报,谨防自身利益受损。举报电话:(略)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5月13日10时至05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11层2单元1202(建筑面积:163.81㎡,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
起拍价:1222万元,保证金:122万元,增价幅度:6万元。
注:(略)(略)(略)的网络询价报告。
瑕疵说明:房屋有占用,交付时间不确定。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问题。
二、竞买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在缴纳保证金当日须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通过结果,同时在竞买成交后,成交裁定出具前再次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两次核验结果均需提交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等过户手续,未提交两次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结果证明,不具备连续性购房资格的,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竞买成功后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二)参与竞买和拍卖成交的注意事项:
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京东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报名,报名需要使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略)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本人(含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他人竞买的,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参与报名前未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或因委托手续不全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并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后,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略)对该标的进行拍卖,(略)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此外的其它事务本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争议与本院无关。自2024年04月12日9时起至2024年05月13日10时止(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略)冯女士,其它未经公告公开的电话均与本院无关。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
四、拍卖方式:(略)
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法院不承担因此造成任何的损失。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当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与房产有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5月06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10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略)进入拍品首页,点击下方《报名交保证金》直接支付),具体要求请务必阅读《竞价须知》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05月2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101执恢89号,开户银行:(略)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注:竞买人必须以本人或本单位:(略)
如需贷款,可与以下三家银行联系:
(1)银行机构
1、(略)北京中关村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略)
2、(略)北京长安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略)
3、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九龙山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略)
4、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崇文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略)
(2)贷款机构:
(略),咨询联系人:(略)
十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略)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成交金额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冯女士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
此公告同步在“(略)”、“(略)”“(略)”“(略)”上发布。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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