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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招商项目信息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4-19
所属地区:广东 - 云浮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4/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标的基本信息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标的基本信息
(略)G324GDDW00693
(略)项目、(略)年回收加工50万吨废钢项目场地平整多余土石方处置权转让底价(万元)6,340.000000
资产类型其他资产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略)
挂牌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资产概述本项目转让方(略))显示,润辉(略)查明的石灰岩量183.04万吨(68.30万m³),剥离土方量为5.12万m³,但其中存在开挖石方体积约为21.93万m³不满足水泥用石灰岩工业指标,可作为无指标要求的回填料使用。本项目标的物仅为土石方处置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
(略)项目、(略)年回收加工50万吨废钢项目场地平整多余土石方处置权转让合同(1).pdf、土石方范围带地形-模型.pdf
其他资产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其他说明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略)信息发布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止挂牌
价款支付方式:(略)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标的只作现状转让,(略)、转让方对标的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意向受让方做好尽职调查,相关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须自行到项目标的物所在地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自行处理沟通协调关系,一旦参与受让,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外部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成为受让方,不得以土石方量估算报告中的土石方量与实际不符、挖除条件变化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略)
4.因受法律法规、相关规划、产业政策调整及其他因素等影响(包括林地审核审批,环评审批,安全生产三同时,电力规划、旅游规划,用地及地面物的补偿等因素),(略)但无法开展场地平整施工的,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略)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以(略)场地平整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纠纷问题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5.受让方须在约定的土石方处置期限内完成处置工作,处置期限已到而未处置完标的物的总量,受让方须立即停止处置土石方工作,未处置完标的物的剩余土石方归转让方所有,并且转让方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发生以下①、②、③情况的,受让方必须马上停止土石方处置工作,否则,转让方根据实际违规所得的土石方产量,对受让方收取(略)场价值的违约金,没收履约保证金,自行消除造成的影响,并依法依规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
①土石方处置期限内已处置完标的物总量的;
②超出土石方(略)范围内处置土石方的。
③处置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稳定性造成影响的。
6.受让方在土石方处置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稳定性造成影响的,必须马上停止处置工作,及时消除造成的影响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7.项目用地内的土石方处置方式:(略)
8.处置期限:土石方处置权处置期限为720个自然日,自转让方向受让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受让方不能因施工中遇到法定节假日、阴雨雷天、不可抗力事件、第三方阻挠事件以及政府行为等情况作为依据延迟工期,超出合同规定天数施工期限,受让方立即停止处置土石方工作,未处置完标的物的剩余土石方归转让方所有,并且转让方没收履约保证金。相关违约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9.本项目设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如需实地了解标的物的现状请联系:张生,联系电话:(略)
10.转让方保留对合同土石方处置权的处置范围的调整权,因调整(略)范围,造成受让方开采土石方量减少的,按实际减少的土石方量和成交单价核算,予以退款。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略)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受让方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
2.(略)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3170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服务规程的,或违反资产受让申请或资产转让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略)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略)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须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在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交纳足额服务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约定转至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略)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略)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略)
(略)指定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略)(略)001289
开户行:广州农商行海珠支行
3.(略)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略)的通知,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略)络竞价方式:(略)
4.本项目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5.(略)出具交易凭证前,(略)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略)
账户名称:(略)
(略)(略)000412
开户行:(略)广州东山支行
6.(略)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审核,(略)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略)发布的本转让标的转让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项目要求。
2.受让方不能把本项目处置权转让给第三方。
3.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拟定的《(略)项目、(略)年回收加工50万吨废钢项目场地平整多余土石方处置权转让合同》文本签订交易合同。按合同约定,受让方在2024年6月16日前向转让方付清土石方处置履约保证金(标的物成交价款的10%,可提供等值的履约保函代替,该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本项目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合同,交纳足额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在转让方收讫后转为本项目成交价款,剩余的成交价款在2024年6月16日前付清。
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交易合同,视为受让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受让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如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土石方处置履约保证金、土石方处置权成交价款等费用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转让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且该土石方处置权再次转让的成交价低于本项目成交价的差价部分,由受让方向转让方进行赔偿。
4.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土石方处置权成交价款,依法依规缴交其他应缴税费。
5.本项目的资源储量测量勘察费用和评估业务费用由受让方直接支付给勘测单位:(略)
6.为支持(略)百千万工程,受让方在2024年6月16日前需向(略)人民政府支付百千万工程资金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略)元)。
7.受让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应按规定办理处置方案、环保、水土保持、(略)安全、地质灾害等评价审批手续,办理好上述手续并收到转让方发出的开工令后,方能对土石方进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8.(略)(下称土地权属人),受让方在土石方(略)范围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电、(略)项目、(略)年回收加工50万吨废钢项目业主方及土地权属人协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并负责相关一切费用。
9.受让方按照土石方处置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土石方处置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在发出开工令前提交给转让方备案。(略),受让方须制定施工方案并征得转让方、土地权属人同意后,在(略)
10.受让方必须按交易合同提供的土地范围以及相关的标高进行处置,否则,必须立即停止土石方处置工作,并承担相关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11.受让方按相关规定申报环保、林业等相关手续,并在《设计方案》中划定土石方(略)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距离后方对土石方进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也由受让方负责。
12.受让方负责将标的物处置范围内的全部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包括青苗作物、石方、覆盖层的砂土和其他杂物等,下同)开挖施工并进行合法处置,并且不得污染环境;有利用价值的石方、土方受让方有权自行处理,但不得在项目用地内堆放;开挖施工和将全部地上附着物及弃土运至项目用地范围外所需费用以及弃土堆场所需费用等处置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13.受让方必须依法合理处置该土石方,其在所属(略)范围内的一切活动,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14.受让方须按照土石方处置相关规定对土石方迹地进行生态修复。
15.受让方运输土石方使用的运输车辆载重不得超过30吨/辆,(略)行驶安全,(略)项目、(略)年回收加工50万吨废钢项目车辆出入运输管理和人员出入管理等相关规定。如受让方出现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负责。
16.(略)项目、(略)年回收加工50万吨废钢项目业主方及土地权属人协调,转让方不负责协调。
17.受让方应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的其它义务。
18.转让方保留对合同土石方处置权的处置范围的调整权,因国家建设需要、政策或规划调整,受让方必须服从并自行无偿拆除相关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在土石方处置权补偿方面,只对初次取得土石方处置权时的成交价款进行补偿,同时还需扣除已取得土石方量价款部分。
19.其他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略)项目、(略)年回收加工50万吨废钢项目场地平整多余土石方处置权转让合同》文本。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续存的独立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接受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报名。((略)(略).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在公告期内打印查询结果页面,(略)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合作申请文件中。)3.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3170.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
交纳方式:(略)
保证内容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受让须知内容执行。
处置方法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受让须知内容执行。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1.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转让方负责。(略)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略)交易服务规程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略)交易机构联系邮箱:(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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