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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单位采购流标暨第二次招标公告(2024-YG03-G1012)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4-04-26

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单位采购流标暨

二次招标公告

(2024-YG03-G1012)

我单位于2024年4月23日就该项目组织第一次公开招标,因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满足评标要求,故本项目予以流标。现组织第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单位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YG03-G1012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特征: 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修、装饰装修、水电维修、附属设施建设等零星工程施工

3.2建设地点:上海市

3.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估算价: 200 (万元)

3.4计划工期: / 日历天

3.5招标范围: 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修、装饰装修、水电维修、附属设施建设等零星工程施工

3.6其他: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3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含当月)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自行承诺)。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上述有关承诺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四)信誉要求:①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网页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承诺书。提供查询网页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③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自行承诺)。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 按报价折扣率排序 产生 7 个,如资格评审合格企业不足14家时,可按比例减少中标单位,但最终资格评审合格企业需满足 6家,产生不少于 3家中标单位。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4 28 日至 5 7 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云欣路2003301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8).参与报名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注册网址https://www.plap.mil.cn)的截图证明。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uachun_sh@126.com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021-81812092 021-81812095

招标监督人:葛老师 021-8181208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

联系人:赵逸峰

联系方式:15618740038

2024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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