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格尔木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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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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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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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总装机规模为100MWp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74.74hm2由29个3.3MW光伏子方阵和2个2.2MW光伏子方阵组成,共计31个。采用65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固定支架+3300/2200kW箱逆变一体机,每6272块组件、15台16汇1汇流箱及1台3300kVA升压箱变为1个子阵,共29子阵;每4200块组件、5台16汇1汇流箱及1台2200kVA升压箱变为1个子阵,共2子阵,合计31个光伏发电单元。本项目共由31个光伏子方阵组成,共选用3300kW箱逆变一体机29台、2200kW箱逆变一体机2台。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的低压交流电升压至35kV。
330kV升压站属于光
(略)基础建设工程,不属于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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