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建一套盐水除碘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
(略)承担续建一套盐水除碘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6日(1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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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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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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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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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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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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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报批稿-续建一套盐水除碘装置项目.zip14.5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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