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決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河北省《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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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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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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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05月02日至2024年05月30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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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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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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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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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瑞昌建材专家意见(1).pdf615.0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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