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2000吨机械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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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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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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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5月3日至2024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附件1:李超报告2024验收监测报告.pdf4.9MB,下载次数0
附件2:2024年技改项目验收意见.pdf2.0MB,下载次数0
附件3:2024年技改项目验收报告.pdf1.0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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