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
(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
(略)
(略)位
(略)(与营业执照上地址:
(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编制了《
(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17日经
(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整
(略)。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
(略)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
(略)(略)。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略)。
涂布冷却水:项目涂布工序需使用冷却水控制滚轴的温度,冷却用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不直接接触需要冷却的物料。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二)废气
投料、搅拌、涂布工序:项目将投料、搅拌、涂布工序设置在
(略)顶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雨水:项目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
(略)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
(略)(略)。
涂布冷却水:项目涂布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生活污水: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B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
(略)(略),
(略)引入
(略)企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投料、搅拌、涂布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投拌、搅拌、涂布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经过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胶粘剂制造)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胶粘剂制造);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的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略))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2000(无量纲),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6.6~59.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略)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
(略)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
(略)企石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
(略)企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略)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版.pdf1.1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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