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瑞昌市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江西 - 九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预重整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西省(略)之一《决定书》(略)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略)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发布本招募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的监督,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略)破产清算程序进展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如管理人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尽调保证金和重整投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3、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略)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
法定代表人:陈敬花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26日
类型:(略)
登记机关:(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江西(略)金铭福邸5-25-602
股权结构:陈敬花,出资900万元,持股90%;陈瑜,出资100万元,持股1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心资产情况
根据管理人前往(略)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反映债务人名下开发尚未了结的涉及盛世华城及仙池乐源两个项目。
(略)名下目前核心资产主要是仙池乐源项目:
1、房屋
债务人目前名下不动产资产情况如下:
(略)
坐落
用途
面积(㎡)
1
(略)南侧、(略)西侧仙池乐源商101-114
(略)商铺
1160
2
(略)南侧、(略)西侧仙池乐源商201
(略)商铺
1786.53
3
(略)南侧、(略)西侧仙池乐源商301
(略)商铺
1903.75
4
(略)
地下室
1200
2、车位
经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反馈,仙池乐源项目仍有33个地下停车位未出售。车位实际存在44个,因车位无证,具体数量管理人将进一步核实。
3、办公设备
(略)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核实,(略)部有打印机、电脑各一台及零星办公用品,无其他办公设备资产。
4、部分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盛世华城项目:(略)名下尚有部分资产(属于查封状态)。
更详细的资产情况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略)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略)进行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略)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对房地产行业有投资、经营、管理经营者优先);
(4)意向投资人须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未列入失信行为人;公司资产或股权未被查封、冻结等;
(5)(略)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之间应就本次交易承担连带责任。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当包括且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及相关证明、融资能力介绍、参与重整的方式:(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公章,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核对)或自然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前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地点:(略)
(1)意向投资人应最迟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送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略)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材料递交份数、方式:(略)
(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意向投资人资格。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意向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书》、《按时提交承诺书》一式两份,(略)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不计息),若意向投资人未签署出具前述文件或未按承诺及时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略)信息如下:
(略)名称:(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九江经济技术(略)支行
(略)(略)1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三)尽职调查
(略)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场,管理人将在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给予配合。尽职调查期限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略)资产的陈述,仅作为意向投资人决策投资的参考,(略)或者管理人的任何保障和承诺,(略)所属资产的数量、规格、权属、瑕疵、价值、现状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须依赖于意向投资人自行组织的尽职调查结果和风险判断。意向投资人原则上应当在2024年4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备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并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略)
(五)《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略)具有重整投资方案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宜,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略)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略)
3、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自收到《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书》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前期已缴纳的50万元尽调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备选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备选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正式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未及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且经催告仍未缴纳的,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4、意向投资人按照本招募公告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略)现状进行重整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六)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1、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为框架起草《重整投资协议书》。协议签署且投资人足额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后,管理人根据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2、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及/或受案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3、重整计划草案经受案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照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缴纳偿债资金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的资格,直接确定备选重整投资人为正式重整投资人;没有备选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有权重新招募或者通过其他合理方式:(略)
4、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略)破产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无息退还其所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
四、其他
1、(略)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任何形式或任何方面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书等,自主评判商业风险,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2、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如招募期限延长、遴选规则等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招募公告仅用于重整投资人招募,非要约邀请或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人参与本项目的重整投资!
(略)临时管理人
(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代章)
2024年3月29日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