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东莞市佳宏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4-16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略)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略)
(略)建设项目位(略)(东经114°1′35.868″,北纬22°57′48.911″)。一期项目总投资为70万元,占地面积961m²、建筑面积961m²,项目主要从金属模具的热处理及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金属模具的热处理及配件220吨。
(略)编制了《(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2月26日取得(略)(略)MASFIFTGIJ001P。
(略)于2024年3月11日-12日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油淬、回火废气:油淬、回火工序由于高温使淬火油裂解产生油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同时还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建设单位:(略)
有组织排放情况:油淬、回火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且其中大部分被收集进入油雾净化器后高空排放,建设单位:(略)
无组织排放情况: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油淬、回火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3其他炉窑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的较严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源
控温冷却用水:项目配套1(略)用于调节真空淬火炉以及淬火油的温度,冷却方式:(略)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级标准较严值后排(略)(略)(略)引至(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源
项目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2类标准要求,保护目标处噪声预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走。
(2)一般生产固废
(略)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淬火油桶、油泥、废淬火油、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略)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略)
建设单位:(略)

企业专属对接人